750万元助30县区试点农业社会化服务,3年建覆盖全程综合高效便捷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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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农业厅、省财政厅近日出台《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今年将发放75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,支持30个县(市、区)进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,每地完成不低于7.9万亩,全省完成237万亩以上。
根据规划,我省力争用3年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,建立覆盖全程、综合配套、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。自2017年起,每年择优选取部分有意愿、有条件的县市开展试点,省级财政按粮食面积、菜果茶面积、油料面积、病虫害防治面积、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、贫困县等因素测算,将补助分配到县。项目县(市、区)对社会化服务主体的补助标准,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%,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的标准,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补助标准。(原标题:湖北:支持30个县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 记者 胡琼瑶 通讯员 胡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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